“男子為妻復仇殺強奸犯案”將重審 一審被判無期
??? 因認為妻子遭村鄰冀鵬3次強奸,今年36歲的畢志新將冀鵬殺死,后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畢志新上訴。記者昨天獲悉,河北省高院以該案部分事實尚未查清為由,將案件發(fā)回保定中院重審。
據(jù)了解,曾秀(化名)告訴丈夫畢志新,其同村鄰居冀鵬分別在2014年農(nóng)歷的六月十八日、六月底和七月初3次強奸了她。畢志新隨后與對方交涉解決此事。冀鵬先是認賠5萬元,但后來一分沒賠,并揚言要報復。
2015年2月5日18時許,畢志新酒后拿鐮刀和菜刀找到冀鵬,將其打死。同年8月5日,保定中院在淶源縣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檢察機關指控畢志新故意殺人,冀鵬的母親、妻子及一雙兒女附帶提出高達500萬余元的民事索賠,并要求法庭判畢志新死刑。
對此,畢志新及其律師劉昌松認為,畢志新因看不到事情解決的希望才“義憤殺人”,加上有自首情節(jié),又是初犯,希望法庭能酌定從輕,給予3至10年量刑。但是,保定中院沒有采納關于“義憤殺人”的辯護意見。
2015年10月21日,合議庭酌情考慮后一審宣判,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畢志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判處畢志新附帶賠償冀鵬的母親、妻子及兩個孩子14萬余元。該案宣判后,原審被告人畢志新提出上訴;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嫌賠得少,也提出上訴。
河北高院受理該案后組成了合議庭。河北高院審理后終審裁定,原判認定原審被告人畢志新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有的尚不清楚,故裁定撤銷報道中院關于該案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將該案發(fā)回保定中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