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暴 切莫做“沉默的羔羊”!
為了消除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1999年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出、60多個國家支持的倡議,將每年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今年11月25日,是聯(lián)合國確立“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的第20年。
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婦女聯(lián)合會的不完全統(tǒng)計,今年以來,自治區(qū)旗縣以上級婦聯(lián)共接到400余件家暴案件,其中98%以上以上家暴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婦女和兒童。
面對家庭暴力,有的受害者顧及家庭和孩子、顧及自己的面子,對家庭暴力羞于啟齒,不向外界求助,只是忍氣吞聲。有的受害者不了解家暴維權的方法,導致證據(jù)不能被及時保留,無法擺脫家暴漩渦。
女教師遭受家暴 ?42年后終離婚
“她是法學專業(yè)的專家,無論年齡還是資歷她都是我的前輩。十幾年前我就認識了王老師,她在學校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有四十多年了。但對于她自己,在家庭暴力中委曲求全了42年,才勇敢地站出來,最終以離婚收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趙婧感慨地說。
趙法官口中的王老師,名叫王國芳。42年前,王國芳不顧家人反對,毅然與“兵哥哥”張權寶結婚,婚后育有一女。本以為會有幸福婚姻的王國芳做夢也想不到,這42年中,她是在被不斷的毆打、謾罵、侮辱以及丈夫一次又一次的認錯懺悔中度過的?!拔蚁脒^結束這段不堪的婚姻關系。但是那個年代離婚并不是像現(xiàn)在這么簡單,看似簡單的‘離婚’兩個字會賦予我、賦予我的孩子甚至是我的父母太多負面影響······”王國芳悲傷地說。
每次遭遇家暴后,王國芳忍著傷痛,故作笑臉,面對孩子和家里老人,對于自己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痛,她都自己默默地忍受了?!澳贻p時候挨打我不敢去醫(yī)院,因為我怕大夫問我的傷是怎么造成的?不管我怎么編,其實大夫一眼就能看出來,我覺得丟人。”王國芳嘆了口氣。
2018年,終于在王國芳又一次遭遇丈夫張權寶嚴重的家庭暴力后勇敢選擇了報警,并住院治療。住院12天后,王國芳在女兒的陪同下來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因證據(jù)充分,事實清楚,王國芳終于擺脫了42年的家暴噩夢。
“冷暴力”面前 ?90后妻子提出離婚
在趙婧從事家事審判9年多的工作中,近幾年遇到的“冷暴力”案件越來越多,且呈現(xiàn)年輕化趨勢。所謂冷暴力,就是在婚姻關系中,通過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對方,致使一方精神上和心理上收到侵犯和傷害。
趙敏和李洋是一對90后小夫妻,兩人在經人介紹認識半年后,于2017年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結婚第二年,趙敏為這個小家庭中添了一個女寶寶。但從孩子出生后,趙敏發(fā)現(xiàn)李洋對孩子漠不關心,對趙敏更是不管不問,每天沉迷在網絡游戲的虛擬世界里。“從我倆認識開始,在經濟上就各自獨立,有了孩子之后,我沒見過他給孩子花過一分錢,家里的各種開支也都是我一個人承擔?!壁w敏說。
今年3月份開始,李洋和趙敏生活已經進入了“零”交流的狀態(tài)。用趙敏的話說,就是各玩各的手機、各花各的錢、各點各的外賣、各找各的節(jié)目,各睡各的房間,兩個月沒說過一句話,哪怕是通過微信或者短信。
最終,趙敏面對丈夫李洋的“冷暴力”,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男童屢遭父親毒打 ?住進重癥監(jiān)護室 ?
在家暴案件中,除了絕大多數(shù)婚姻關系中的婦女遭受家暴外,還有一部分是來自家長對孩子錯誤的“教育方式”——暴力毆打。
今年11月,自治區(qū)婦聯(lián)權益部接到群眾舉報稱,稱內蒙古婦幼保健院重癥監(jiān)護室有一名9歲男孩,臉部和胳膊大面積受傷,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自治區(qū)婦聯(lián)立即派兩名工作人員前往內蒙古婦幼保健院了解情況,同時責成呼和浩特市婦聯(lián)、新城區(qū)婦聯(lián)及時跟進。
經了解后得知,正在重癥監(jiān)護室接受治療的孩子叫肖凱,今年只有9歲。醫(yī)生診療記錄顯示:“皮膚外傷合并感染,急性扁桃體發(fā)炎”。肖凱一年多前從老家山西轉學到呼和浩特,一直跟父親生活。由于肖凱生性比較調皮,加之對新環(huán)境的不適應,肖凱的性格變得格外頑皮,父親的說教幾乎不管用。無奈之下,肖凱的父親對肖凱只能用打罵的方式進行教育。
可是,面對父親非打即罵的教育方式,肖凱變得越來越叛逆,父親打罵也越來越嚴重,周而復始,形成了惡性循環(huán)。
一天,肖凱上課一直帶著帽子,老師讓他摘帽子,但他怎么都不肯。由于上課戴帽子是違反課堂規(guī)定的,在老師的一再要求下,肖凱摘下帽子,結果老師看到了肖凱頭上明顯的傷痕。在肖凱入院之前,肖凱的班主任老師就因為肖凱被打的事情找過肖凱的父親,而且對其進行了勸說和教育,但是沒有想到,悲劇還是發(fā)生了。
家庭暴力絕非司空見慣的“家務事”
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人們習慣把家暴看做是家務事,多數(shù)遭受家暴的女性也本著“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觀念,隱忍著生活。對于遭受虐打的孩子們,父母更是本著“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觀念,以愛的名義對孩子進行暴力“教育”。
但是在法治社會的今天,家暴絕非家務事?!皩τ谠馐芗冶┑呐詠碚f,面對第一次受暴,一定要堅決說‘不’!不管是通過社會力量的介入還是法律途徑一定要對施暴方產生一種震懾的作用。如果不認真地對待第一次受暴,那么施暴者在日后會變本加厲的進行暴力行為!”魏云玲部長堅定地說。
在司法實踐中,家暴案件證據(jù)收集和取證的難度較大,這就給維權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在遭受家暴時,女性可以勇敢地選擇報警,因為警察的出警記錄及認定,對于家暴案件來說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證據(jù)?!壁w婧說?!霸谖覀兘佑|過的很多案例中,法官內心已經認定這就是家暴案件,但是苦于沒有直接的證據(jù)支持,許多案件最終無法認定為家暴,受暴者不能得到損害賠償?!壁w婧無奈地說。
“讓施暴方寫保證書、保存家暴現(xiàn)場及事后聊天的錄音、聊天記錄,身體發(fā)生傷害時到醫(yī)院就診并保留記錄、進行傷情鑒定等,都可以作為認定家暴案件的依據(jù)。”趙婧告訴記者。此外,受暴方還可以選擇居委會、施暴方單位的介入等方式,這些也可作為定案的依據(jù)。
?? ?“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暴者可以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埲松戆踩Wo令,還可以通過就近求助、申請法律援助、尋求臨時庇護、撥打‘12338’婦女維權熱線等方式尋求幫助?!眱让晒艐D聯(lián)權益部部長魏云玲說。
對于兒童遭受家庭暴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強制報告制度對特定主體防治家庭暴力的義務予以明確,義務主體在發(fā)現(xiàn)特定人群遭受家庭暴力時,必須向公安機關報告。否則,將對此產生的嚴重后果承但相應的法律責任。強制報告制度有助于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反家暴積極性,誰第一時間知道,誰就有義務去通知公安部門,有助于保障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夠得到充分的司法救濟?!蔽涸屏峤忉屨f。
讓法律為弱勢群體保駕護航
“面對家庭暴力,受暴者應該用法律武器來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壁w婧說。2016年3月1日起,我國首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它的頒布實施對于有效預防和依法處置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意義。
早在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qū)已經人大常委會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qū)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后,為了讓這部法律更有操作性,結合自治區(qū)民族地區(qū)的特點,由自治區(qū)人大牽頭,自治區(qū)婦聯(lián)作為起草單位,重新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qū)反家庭暴力條例》提交給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并于今年的9月份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已經通過,預計明年有望出臺。”魏云玲告訴記者。
說到《內蒙古自治區(qū)反家庭暴力條例》,趙婧感慨頗深:“目前審議的二審稿規(guī)定的特別細致,它明確規(guī)定了公安機關和法院的的義務,不管是從保護、提倡還是懲罰以及各方面社會力量的聯(lián)動等方面,都寫得特別細致,也更加便于執(zhí)行?!?/span>
“國家立法是源頭,立法本身就是一種成熟的政策轉化成法律的過程,立法一旦出臺,它是從更大范圍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我們現(xiàn)在做的工作,是將反家暴法具體更好地宣傳貫徹,各職能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讓法律法規(guī)更好地落地執(zhí)行。讓愛駐家,對家暴零容忍,消除社會公眾對家暴的誤區(qū),讓家暴中的受害者不再沉默,讓法律為他們保駕護航?!蔽涸屏嵴f。
(本文案例中人物均為化名)
(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