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副旗長挪用公款、 受賄一案開庭審理
6月6日上午,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政府原副旗長陰宏興挪用公款、受賄一案。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專案組成員旁聽庭審。
陰宏興于2018年12月27日接受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此案為呼倫貝爾市監(jiān)察委員會成立以來未采取留置措施查辦的首例涉嫌職務犯罪案件,也是呼倫貝爾市首例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扶貧領域腐敗案件。
呼倫貝爾市紀委監(jiān)委第三紀檢監(jiān)察室在接到問題線索后,立即組成核查組赴莫旗開展工作,僅用時六十余天即完成案件查辦工作。在初核期間,核查組采取連續(xù)加班等方式,克服了人員力量不足等問題,保持了較高的工作效率,共詢問六十余人次、調取證據材料百余份,走訪貧困戶二十余戶。核查組工作人員在與陰宏興開展談話前,認真研究扶貧領域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依據,并調取相關信息,摸清了陰宏興性格特點,工作人員耐心細致的與其談心談話,講清說透政策,并采取詢問、調取、查詢、鑒定等措施,掌握了陰宏興違紀涉嫌違法犯罪事實。
經查,陰宏興在任莫旗政府副旗長期間,個人決定并安排莫旗扶貧辦實施了2016年和2017年產業(yè)扶貧項目資金,不遵守“三重一大”規(guī)定中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陰宏興接受他人請托,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出借專項資金并以此謀取個人利益,涉嫌挪用公款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借款名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罪,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給黨的事業(yè)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按照“紀法銜接、法法貫通”的要求,案件審理部門、檢察院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對核查的事實、證據、程序等進行同步審核,提出完善建議,使證據鏈完整閉合,確保能達到移送司法機關起訴的標準。因初核期間工作較為扎實,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呼倫貝爾市紀委常委會、監(jiān)委委員會議決定,將陰宏興違紀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并于立案當天直接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庭審中,公訴人運用多媒體進行舉證,出示了相關證人證言、書證、被告人供述等證據材料;辯護人進行了質證;雙方進行了法庭辯論。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