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機動車\"闖綠燈\"違法 罰200元
近段時間,由于呼和浩特市萬達地鐵站施工,該路段產(chǎn)生瓶頸,在新華東街與東二環(huán)十字路口,由東向西進城方向的車流量在晚高峰時段車輛通行緩慢,堵車嚴重。許多駕駛員在看著前方車輛通行滯緩,在長長的車流看不到盡頭的情況下仍選擇進入路口,趁綠燈搶行越過停止線,當綠燈時間結束時,滯留在路口的車輛仍然不能完全通過路口,而交叉方向的機動車在路口擁堵情況下也“闖綠燈”進入路口,這樣惡性循環(huán)造成更大范圍的交通擁堵,同時也存在著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這樣的做法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新城區(qū)交管大隊九中隊執(zhí)勤民警告訴記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區(qū)域內(nèi)停車等候。
面對這一路段的交通特點,在高峰時期,九中隊將大量警力安排在路口疏導車輛通行,加大車輛通行速度,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在路口擁堵時提前十秒阻止車輛進入路口,針對有的駕駛員通過擁堵路口時未聽從交警指揮依次排隊等候和仍強行進入路口的,交警對其依法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相關鏈接
什么叫機動車“闖綠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區(qū)域內(nèi)停車等候。”